|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确保参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市医保中心下发新版《长春市基本医疗、工伤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调整药品共计2799个。其中,西药1141个、中成药948个、民族药品47个、中药饮片584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儿童用药36个;离休人员用药43个。这次收录的商品名及限价药品共计7808个。其中,西药6031个,中成药1557个,民族药品76个,儿童药品44个,离休药品100个。
一、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及或因工作变更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医保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医疗保险网络系统管理资格证书》,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上机操作,造成数据丢失、医保软件紊乱等问题,责任自负。中心将把持证上岗制度作为随机检查、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违规上岗的情况,将视情节扣减考评积分。
二、培训相关事项
1、培训分批次进行,参加培训的单位以电话通知为准,培训时间为2天。
2、培训内容。学习医保政策、网络操作和培训考试并颁发上岗
资格证书。
3、2007年度培训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逾期未参加培训或考核无证上岗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培训地点在中心三楼会议室。培训费每人200元。
5、培训咨询电话:85641871 联系人:迟勇
|